全省近岸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是依托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宏野海产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建设的全省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以近岸水域生物种质资源为研究对象,开展种质资源评价与保护、良种选育和高效生态养殖技术模式创新等相关科学研究。为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科研人员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实验室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近期重点工作计划,现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等单位征集开放基金项目,热忱欢迎科技人员申报。
一、重点资助方向
围绕全省近岸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主攻方向,2024年度重点资助如下方向:
1. 近岸海洋生物种质资源评价
2. 近岸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修复
3. 近岸海洋生物遗传育种
4. 高效生态养殖技术模式创新
5. 主要养殖品种病害绿色防控
二、项目类型
开放基金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两类项目。
重点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
一般项目:补助经费3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
三、资助对象
开放基金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 (包括博士后)。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一般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项目负责人,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者。在读研究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须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请;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申请程序
2. 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年度重点资助方向,填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向本实验室递交申请书纸质材料1份,同时将申请书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kb8899@126.com)。
3. 按照“公正合理、择优支持”原则,由实验室依托单位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和经费。
4. 本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五、相关说明
1.开放基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组中必须包含本实验室成员1名,人员由实验室推荐。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科研任务,接受本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和监督,以及与项目相关事务的处理。接受实验室组织评审委员会的立项答辩、中期考核和结题审核等事宜。
2. 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发表SCI 论文1篇以上;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1篇以上。
3. 项目批准立项后下达总经费的50%,项目进展过半后由项目负责人递交中期检查材料并被审核通过后拨付。具体经费预算开支科目及额度,请依照本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 申请人须根据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对需要利用本实验室条件进行研究的,应列出详细的计划,实验室将提供相应的科研和生活条件。
5. 项目申请得到批准后,补交纸质版签字盖章申请书,申请者应与实验室签订合同,按合同计划进行工作,接受实验室的检查和监督。
6. 研究所获得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或其他成果署研究人员姓名,同时冠以“全省近岸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作为第一单位,并标注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署名和标注如下:
全省近岸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温州,中国
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Coastal Biological Germplasm 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Wenzhou, China。
7. 优先支持能够来实验室访问工作并与实验室人员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的项目,来访人员可按实验室科技人员同等待遇使用本室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
8. 获准资助的项目应按实验室规定,于每年年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项目到期时,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成果证明材料及承担单位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科研与成果转化科,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河通桥6-1号;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於俊琦、吴国豪;联系电话:0577-88232454;电子邮箱:kb8899@126.com
附件1 :开放基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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